•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21:11:02 股吧网页版
飞力达: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300240 股票简称:飞力达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交易概述: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公司拟通过具有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二)已履行的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以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力达”)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营国际货运代理及供应链管理等业务涉及美元等外币结算,随着业务发展迅速,外币结算量不断上升。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

二、套期保值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实际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财务管理中心为业务经办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交易对方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限定为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

公司所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款时间相匹配,不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造成外汇汇率的大幅波动,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操作失误、
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益,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2.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