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5月13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3,536.00万份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6.65元/份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30.00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33元/股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条件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6年5月13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8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董事会对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条件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条件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不能授予股份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向符合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向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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