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2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决议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 15:00 在深圳市
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瑞丰光电大厦1栋16F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2 人,代表股份166,444,5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2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51,410,30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48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8 人,代表股份 15,034,2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133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9 人,代表股份 15,099,2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8 人,代表股份 15,034,2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1338%。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5,602,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39%;反对8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5%;弃权 2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56,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209%;反对 8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75%;弃权 2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6%。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5,604,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55%;反对8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8%;弃权 2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59,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388%;反对 81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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