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来源:第一财经
瑞丰光电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和《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龚伟斌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指出公司在公司治理、财务核算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包括三会运作不规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完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收入核算不规范、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预付账款披露及核算不规范、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确认不准确、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不准确等。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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