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金、银、铜、铝属于大宗商品,其市场化程度高,价格波动受经济周期、市场供求、汇率等多重因素影响,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影响显著。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促进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升公司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开展金、银、铜、铝的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额度、交易期限
公司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在业务周期内上述保证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保证金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业务期间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审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开展金、银、铜、铝的套期保值业务。
4、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对冲生产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但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期货套期保值目的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金、银、铜、铝属于大宗商品,其市场化程度高,价格波动受经济周期、市场供求、汇率等多重因素影响,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影响显著。为有效锁定公司产品成本,防范和化解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冲经营风险。
2、交易金额与业务期限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公司拟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开展金、银、铜、铝的套期保值业务。审议期限内,预计持仓保证金额度上限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在业务周期内,上述保证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业务期间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3、交易方式及交易场所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严格限定为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即金、银、铜、铝的期货交易合约。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具体交易将在国内期货交易所进行。
4、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开展金、银、铜、铝的套期保值业务,持仓保证金额度上限为 3,000 万元,并授权公司相关专业人员负责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1
管理。预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此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且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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