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玉岭
本人作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从当选至今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5 年度至2026 年1 月本人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朱玉岭,男,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年9 月至2006
年4 月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2016 年1 月至2018 年1 月担任
合泰盟方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 年2 月至今担任东方汇佳(珠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4 年9月12 日至2026 年1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期间,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至2026 年1 月任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至 2026 年 1 月,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本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 8次,出席股东会 2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与审议,并主动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审慎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在 2025 年度至 2026 年 1 月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
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与配合,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至2026 年1 月任期内,本人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专门委员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治理。
2025 年度至2026 年1 月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了2 次会议,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2025 年4 月18 日 1、审议《关于终止投资产业基金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
2025 年12 月20 日 1、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薪酬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 2025 年 4 月 18 日 3、审议《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委员会 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4、《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 2026 年 1 月 9 日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
(三)在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及现场办公的情况
2025 年度至 2026 年 1 月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