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文军-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云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李文军,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西大学,学士学位,会计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深圳市福田区第六届人大代表。曾任中国银行广西分行会计及主管、中国建设银行广东惠州分行房地产信贷主管;中国(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财务部部长、公务培训部部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部部长、国际培训部部长;香港金融管理学院国内市场总监;大公国际传媒学院总监;现任香港管理人才研究中心执行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东方先导文化教育
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广西商会秘书长。2025 年 1 月至 6 月
曾任佳云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并尽可能现场参
会,对于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审议,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含现场出席及通讯出席)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况。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对会议议案的投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未出席会议 票情况
李文军 7 1 6 0 0 否 对董事会审议的
议案均投同意票
2、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李文军 3 1 2 0 0
(二)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 6 月 6 日,本人出席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名王和平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025 年 6 月 13 日,本人出席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 1 月 20 日,本人出席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四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5 年 3 月 21 日,本人出席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启动 2025 年度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议选聘文件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7 日,本人出席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