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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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20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昕宇航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送达的《关于提请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同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新的法定代表人。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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