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高材: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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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5-09
瑞丰高材: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
任发行人本次提前赋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赋回”)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的
实际情况,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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