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 年 7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5 号》
(以下简称“会计类第 5 号”),对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关于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相关规定给予进一步的处理意见。会计类第 5 号明确,企业发行可转债时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满足递延所得税负债豁免确认条件,应就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其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后续计量时,随着可转换债券金融负债成分相关折价的摊销,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会计类第 5 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
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会计类第 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前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变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前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金额(合并/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 月 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248,549.03 -12,248,549.03
其他权益工具 -12,243,763.81 -12,247,165.66
资本公积 -4,785.22 -1,383.37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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