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你们好,本人作为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在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宾,1980年11月出生,会计学教授,工商管理(会计)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兼会计系主任,会计学专业负责人,上海财经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会计与可持续发展、公司理财。2025年11月12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期内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局、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监管机关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从而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出了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
(一)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未有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宾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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