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3:41:21 股吧网页版
天玑科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245 证券简称:天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停牌一天,并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天玑科技”变更为“ST天玑”,证券代码仍为“300245”,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四)项规定,公司出现“(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天玑科技”变更为“ST天玑”;

3、股票代码:300245;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4月29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6年4月28日开市起停牌,2026年4月29日开
市起复牌;

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尽早消除不确定性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拟采取以下措施:

1、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治理制度要求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消除隐患,控制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2、针对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发生,公司将积极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整改,并持续追踪相关进展,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将认真落实内部控制整改措施,强化执行力度,杜绝有关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保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系公司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出现该情形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4条第(五)项的规定,应当立即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1、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2、联系电话:021-54278888

3、联系邮箱:public@dnt.com.cn

4、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1016号科技绿洲三期6号楼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