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莱特”或“公司”)于2020年9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2.19亿元,期限6年,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公司于2022年1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40亿元,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财通证券需承接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履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财通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法定代表人 章启诚
保荐代表人 胡凤兴、王康
联系电话 0571-86672170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 宝莱特
外文名称 GUANGDONG BIOLIGHT MEDITECH CO., LTD.
法定代表人 燕金元
注册地址 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创新一路 2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永和路 9 号宝莱特科技园(金鼎)
邮政编码 519085
公司网址 http://www.blt.com.cn
电子信箱 ir@blt.com.cn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申请材料提交后,积极配合审核工作,组织协调公司与各中介服务机构对问询函进行回复;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股票上市相关文件,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规定,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主要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
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3、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5、持续关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的承诺的履行情况,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6、持续关注公司或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7、持续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8、持续关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9、根据监管规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10、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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