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宝莱特: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2026 年 4 月修订)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2026 年 4 月修订)
为保证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制定本认定标准。
第一章 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
第一条 按照内部控制缺陷成因或来源,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设计
缺陷是公司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现存控制并不合理及未能满
足控制目标。运行缺陷是指设计合理及有效的内部控制由于运行不当(包括由
不恰当的人员执行、未按设计的方式运行、运行的时间或频率不当、没有得到
一贯有效运行等)而形成的内部控制缺陷。
第二条 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
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第三条 按照具体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具体表现形式,还可以将内部控制缺陷分成为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第二章 内部控制缺陷的总体认定标准
第四条 内部控制缺陷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是相对于内部控制目标而言的。按照对财务
报告目标和其他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影响的具体表现形式,分为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别制定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第五条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宝莱特: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2026 年 4 月修订)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由于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
2、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2.1定性标准
表明公司可能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迹象列示如下:
缺陷程度 缺陷迹象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或舞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
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重大缺陷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
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
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5)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或舞弊,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2)会计政策的制定未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直接照搬上市公司相关准则,
实际操作存在较大的人为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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