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姜玉梅,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姜玉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律专业,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执行院长。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四川)自贸试验区综合研究院执行院长,兼任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贸易学科协作组副理事长,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国际贸易学会自贸区港专业委员会,四川省商务经济学会副会长,四川省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家,教育部经济与管理类专业认证专家,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成都自贸试验区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泸州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内陆地区对外直接投资创新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四川省国际贸易创新团队、四川省“国际贸易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团队建设负
责人。2018 年至 2025 年 9 月 24 日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以来任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2 年 5 月 16 日-2025 年 6 月 5 日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 6 月 5 日至今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与公司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按时亲自出
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姜玉梅 9 9 0 0 否 4
2025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于董事会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
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票和弃权票。任职期间,本人对董事会所议事
项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阅,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态
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
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积极
召集并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制度,
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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