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0:44:04 股吧网页版
初灵信息: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5]D-0681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1—7

二、 财务报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4

2、 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利润表 5—6

3、 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8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9—12
5、 财务报表附注 1—96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 nZ hon gli an CP As( SPE CIA L GEN ER AL PAR TNE RSH IP)

审 计 报 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5]D-0681 号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初灵信息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初灵信
息公司2024 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所述,因股权转让纠纷,初灵信息公司之子公司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得公司)未能取得联营企业重庆贝特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贝特公司)自 2022 年 7 月起的财务数据。受此影响,我们未能对初灵信息公司对上述企业股权投资的核算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初灵信息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
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一)所述,初灵信息公司及博瑞得公司收到《诉讼事项通知书》,重庆贝特公司股东张建强就与博瑞得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权收购暨增资协议》所引起的股权转让纠纷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博瑞得公司收购重庆贝特公司剩余 48%股权,支付对价 14,167.81 万元及拓展外省业务的奖励款 1,600.00 万元等,后因管辖权问题双方纠纷转为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截至审计报告日,仲裁庭尚未作出裁决。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收入确认

我们针对收入的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
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初灵信息公司 2024 年实 (2)了解和评估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检 现营业收入 25,138.72 万 查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前后期是否一致,判断收 元,其中主要为通信设备 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