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6 16:08:49 股吧网页版
初灵信息: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董智)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董智)

本人作为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1979年生,会计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民进会员。2006年12月-
2017年10月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7年11月-2025年8月任中汇
(浙江)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杭州云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具有二十多年审计、税务相关工作经验。自2025年12月18日起担任初灵信息
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1次,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股东会。在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阅读、详细研究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成员,本人按照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履行规定义务,同时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做好服务。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1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亲自全部出席。

审计委员会

召开时间 委员会届次 审议事项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5/12/22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员会第一次会议 《2026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25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

提名委员会

召开时间 委员会届次 审议事项

2025/12/22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员会第一次会议 案》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方式审阅公司文件并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和财务状况,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期间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沟通和检查,并
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和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充分做好会议组织和重大事项沟通汇报等工作,每次会议召开前公司相关负责人就公司计划决策事项提前与本人沟通,并通过邮件等形式将会议议案、附件资料等材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