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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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1. 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财务状况稳健、货币资金充裕,为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同时,基于对公司的参股公司 Maoyan Entertainment(1896.HK,以下简称“猫眼娱乐”)发展前景的认可,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 2025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港股通在二级市场买入猫眼娱
乐的股票,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3,854.75 万元,成交数量为 5,905,000 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证券投资的期末市值为人民币 3,677.61 万元。猫眼娱乐为公
司的参股公司,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其采用权益法核算,该证券投资行为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公司与参股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发挥双方产业协同效应,提升资源整合效率与长期投资价值,契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 审批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王长田先生、李晓萍女士同时为猫眼娱乐的董事,且猫眼娱乐为公司子公司香港影业国际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长田先生控制的公司Vibrant Wide Limited 共同投资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猫眼娱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本次证券投资金额未达到 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5%,且期间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未达到 2024 年度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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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净资产的 10%,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控制风险,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制定了《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内部管理与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出了详细规定。公司 2025 年度证券投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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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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