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于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69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本人曾任山东省建材非金属工贸总公司职员,中国工商银行山东信托投资股份公司职员,山东省齐鲁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部门经理、理财中心总经理助理,齐鲁证券北京朝外大街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中泰证券北京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泰证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分别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至第十二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相关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此基
础上对无需本人回避表决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分别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在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 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情况及本年度薪酬计划、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相关的授予价格调整、归属条件成就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年度及各季度报告财务信息、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中,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重要事项沟通、审计结论等内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交流和研讨;同时,通过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及相关内审工作报告,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推动内控体系持续优化与有效落地,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内部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专业作用
的发挥,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效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互动易平台等多元渠道,与中小投资者开展常态化沟通,广泛听取并收集各类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向本人进行反馈与沟通。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通过出席股东大会、查阅投资者沟通记录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股东意见和建议,充分掌握中小投资者的关注重点与合理诉求。在此基础上,本人依法依规独立履职,对公司重大决策及经营管理进行审慎监督,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保障全体股东共同利益。
(五)现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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