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6-023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棫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棫霖”)与北京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京猫眼”)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为充分发挥
资产的综合使用效益、提升资源利用水平,同时基于公司与 Maoyan Entertainmen(t 以下简称“猫眼娱乐”,1896.HK)集团的业务合作与协同发展需要,北京棫霖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158 号楼光线中心负一层及首层、第二层的部分区域出租给北京猫眼。本次房屋租赁面积为 9,739.05 平方米,租赁期 9 年,第一租赁年度租金为人民币 18,484,716.92 元(含税),每三年为一个租金价格周期,周期内价格不变,原则上下一周期内价格较上一周期递增 3%。
2. 鉴于北京猫眼为公司参股公司猫眼娱乐的全资附属公司,公司董事王长田先生、李晓萍女士同时担任猫眼娱乐的董事,且猫眼娱乐为公司、公司子公司香港影业国际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长田先生控制的公司 Vibrant Wide Limited 共同投资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猫眼娱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从谨慎角度出发,将北京猫眼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长田先生、李晓萍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
为,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北京猫眼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 3 号楼一层-A2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 3 号楼一层 1-A2 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 3 号楼
法定代表人:徐晓
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天津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猫眼娱乐
主营业务:广告及其他
2.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北京猫眼 2019 年 4 月 29 日成立,近三年主营业务为人力技术服务与广告业务,
业务结构合理、经营状况整体平稳,收入及规模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波动。北京猫眼运营规范、风险可控,具备持续稳定的经营能力。
3.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猫眼的净资产为人民币9,340.59万元;2025年度,北京猫眼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9,221.9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893.2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 类似交易情况:2023-2025年度公司未与北京猫眼发生类似交易。
5. 北京猫眼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租赁的价格为参照房屋所在地及周边的市场价格、配套物业设施等实际情况,经双方平等协商后最终确定,为合理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公允合理,
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北京棫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北京猫眼微影科技有限公司
1. 房屋基本情况
(1)租用位置: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158 号负一层及首层、第二层的部分区域,建筑面积为 9,739.05 平方米(简称“所租房屋”)。
(2)房屋权属状况:甲方为房屋所有权人。
(3)租赁用途:办公,所租房屋用途仅限作为乙方及关联公司办公经营之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4)所租房屋不存在违法建筑、所租房屋亦不存在抵押及/或其他影响租赁用途和目的的重大瑕疵。
2.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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