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六年四月
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同意,本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注册。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 年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泽源多策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俞逸修、厦门丹金恒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丹金金伯联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成鹏,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59 元/股。本次发行
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4 月 8 日),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股票拟发行股份数量为 22,060,119股。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662,153,834 股,按此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五、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150.00 万元,在考虑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1,376.31 万元的财务性投资后,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7,773.69 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数据中心高速互连产品扩产建设项目 29,750.23 21,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6,773.69 6,773.69
合计 36,523.92 27,77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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