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度
一、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深圳市金信诺电缆技术
开发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于 2011 年 3 月 24 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注册号为 44030110326030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之后,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36281327C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 9#楼 302,2023 年 12 月注册地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
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50 号金信诺 1 号厂房 1 楼、19 楼。法定代表人:黄昌华。公司
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2,153,834.00 元,总股本为 662,153,83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128,907,529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533,246,305 股。公司股票于 2011 年 8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授予 55 名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计 2,345,000 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46 元/股,增加的股本为人民币 2,345,000.00 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10,345,000.00 元。
2013 年 7 月 9 日公司公布《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10,345,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893742 股,转增股份总额
53,999,996 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实际申请新增股本人民币 53,999,996.00 元,变更后
股本为人民币 164,344,996.00 元。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授予 8 名激励对象合计 210,000 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
币 9.34 元/股,增加的股本为人民币 210,000.00 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164,554,996.00
元。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
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对未达到第一批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但尚未解锁的
1,110,769 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批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47,769 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3.60 元/股;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批解锁条件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63,000 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9.34 元/股。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1,110,769.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3,444,227.00 元。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
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叶芳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上述原因确认的 31,277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56861747 元/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111,615.65 元。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31,277.00 元,其中减少叶芳出资 31,277.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3,412,950.00 元。
根据 2015 年 5 月 6 日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规定,公司以现有总股
本 163,412,95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转增股份总额
245,119,425 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实际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45,119,425.00 元,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8,532,375.00 元。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
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李辉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上述原因确认的 14,89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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