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航证券接受金信诺委托,担任其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3
一、保荐机构名称......3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3
三、保荐机构指定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3
四、本次保荐发行人证券发行的类型......4
五、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基本情况......4
六、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关联关系的核查......14
七、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1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8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保荐的一般承诺...... 18
二、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保荐的逐项承诺...... 18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19
一、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合法......19
二、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合规性......20
三、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29
四、发行人的发展前景简要评价......36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42
六、关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以及填补相关措施的核查意见...... 43
七、本次发行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情况...... 46
八、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的保荐结论......47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49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中航证券指定张威然、杨嘉伟作为金信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张威然:保荐代表人、CPA 非执业会员,现任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承销与保荐分公司业务三部业务董事,曾负责或参与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IPO、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 IPO、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华创云信协议收购思特奇等项目。
杨嘉伟:保荐代表人,现任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承销与保荐分公司业务三部总监,曾负责或参与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主板 IPO、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IPO、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 IPO、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项目。
张威然先生、杨嘉伟先生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 5 年内具备 36 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且最近 12 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 3 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后附“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三、保荐机构指定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项目协办人
中航证券指定韩萌作为金信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项目协办人。
韩萌:现任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承销与保荐分公司业务三部项目经理,曾参与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主板 IPO 项目、中航电子换股吸收合并中航机电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直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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