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管理黄金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障日常生产平稳有序推进、维护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稳健,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黄金期货及衍生品的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好期货市场提供的避险功能,保障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与竞争优势,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2、交易品种及交易场所:公司拟开展的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品种的套保业务,公司严禁进行以追逐利润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3、交易金额:公司用于开展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拟投入的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在开展相关业务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当期业务周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业务周期内上述保证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4、已履行的程序:本次开展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为规避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但也存在资金、流动性、内部控制、技术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黄金是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重要原材料之一,黄金价格波动对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及产成品库存价值有一定影响。
为有效管理黄金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障日常生产平稳有序推进、维护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拟开展黄金期货及衍生品的套期保
值业务,充分利用好期货市场提供的避险功能,保障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与竞争优势,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以当期现有的原材料成品库存数量为测算基准,确定套期保值的数量规模,加上一定的风险波动金,公司用以进行黄金期货及衍生品的套期保值业务拟投入的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在开展相关业务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当期业务周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业务周期内上述保证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品种的套保业务,公司严禁进行以追逐利润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四)交易期限
公司开展的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业务周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不涉及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进行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好期货市场提供的避险功能,来有效地管理原材料的价格,以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
值功能,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在开展相关业务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业务周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业务周期内上述保证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者由其授权人员在额度内,审批公司日常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黄金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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