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汇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汇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117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688 人。上年度末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78 人。
最近一年(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01,43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89,9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5 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涉及: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共计 16,963 万元。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不存在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
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开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及
成为注册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执业 公司提供 复核过上市公
姓名 人员 会计师时 上市公司
时间 审计服务 司审计报告家
间 审计时间
时间 数
刘琼 项目合伙人 2003 年 1999 年 2012 年 4 月 2026 年 5 家
钱潇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04 年 2002 年 2010 年 7 月 2026 年 0 家
王其超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1 年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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