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6-062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刘宁先生于同日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一
并审议,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发布了《关于 2025 年度股东会增
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14:30;会
议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9号卫宁健康大厦16 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3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3 日 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69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611,406,3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75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496,225,2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4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68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15,181,0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25%。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68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7,432,0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05%。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周成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0,010,00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6%;反对 1,189,83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6%;弃权 206,47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6,035,7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698%;反对 1,189,838
206,4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16%。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9,998,20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97%;反对 1,129,13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7%;弃权 278,97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6%。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6,023,9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382%;反对 1,129,1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65%;弃权278,9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53%。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9,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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