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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13 20:38:42 股吧网页版
卫宁健康: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3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6-065债券代码:123104 债券简称:卫宁转债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5,000 万元(均含)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14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时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2、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4、风险提示

(1)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加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方式

本次回购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14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自公司股东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利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均含本数)。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805,175 股至2,283,106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17%至 0.10%。具体以
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派息、送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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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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