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锦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冯锦锋,男,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工学博士学位。本科及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工学双学士、管理学硕士学位。曾任 SAP 中国研究院咨询顾问,思欧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处副处长,上海芯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矽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智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董事及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广州湾区智能传感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现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兼任广东微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宏茂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清华大学上海校友会副会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13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出席
独立董 任职 应出席董 席董事 出席董事 席董事 董事 两次未亲 股东
事姓名 状态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 自参加董 会次
数 事会会议 数
冯锦锋 现任 13 2 11 0 0 否 3
在董事会上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为会议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生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对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对定期报告、
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修订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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