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610Z0050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3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10层1001-1 至 1001-26 (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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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6]610Z0050号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宁健康)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26年4月13日出具了容
诚审字[2026]610Z0145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
卫宁健康管理层编制的《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是卫宁健康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卫
宁健康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
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卫宁健康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卫宁健康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卫宁健康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卫宁健康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专项审核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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