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6-053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
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宁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3.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加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方式
本次回购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14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利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拟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805,175股至2,283,106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0.17%至0.10%。具体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
限。
(2)若触发以下任一条件,则回购期限届满:
①在回购实施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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