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是指包括本公司及全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各个主要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公司的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产品质量管理、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披露等高风险领域。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有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聘任了独立董事,各方独立运行,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相辅相成,努力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确保公司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同时,公司在《公司章程》框架下,建立了相应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促进了治理结构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2、组织架构
公司内部控制架构主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分别行使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运行情况良好。
公司董事会下设创新与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已经制订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职
责分工明确,组成与人员总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行使各自的权力,履行各自的职责,保证了公司内部管理的有效性。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责任制。董事会根据职责划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并完善了与业务性质和规模相适应的公司组织架构。各部门均有明确的管理职能,部门之间及部门内部均建立了适当的职责分工以及报告关系,以确保各项经济业务的授权、执行、记录以及资产的维护与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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