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根据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内部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及其他福利。
2、外部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发放董事岗位津贴。
3、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 10 万元/年(税前)。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及其他福利,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依据薪酬等级序列表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达成情况,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考核周期为年度考核,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核定。
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挂钩,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五、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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