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曹德英,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9 年 4 月出生,博士,教授。
1982 年至 2019 年工作于河北医科大学药学院;1993 年至 1998 年任河北医科大学
药学院副教授,1998 年至 2019 年任河北医科大学药学院教授;1996 年至 2008 年
担任河北医科大学药学院副院长;2008 年 3 月至 2019 年 7 月担任河北医科大学药
学院院长,2019 年 8 月退休。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
担任中国药学会药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北省药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河北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等职务。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 年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 5 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5 5 0 0 否
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 2 次股东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数
2 2 0 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和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
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召开战略委员会历次会议,对公司 2025年战略规划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
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