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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0 13:01:27 股吧网页版
星星科技:关于重整投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投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星科技”)本次解除 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00,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6.450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

一、重整投资限售股份取得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2年8月3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赣03破4号之一《民事 裁定书》,裁定批准星星科技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本次重整以公司总股本 957,936,396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3.6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 转增1,310,456,990股股份,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775,000,000股由重整投资人以 705,000,000元现金受让,为首发后限售条件流通股,剩余的535,456,990股用于向债 权人抵偿债务。

重整投资人取得的775,000,000股中,600,000,000股由产业投资人指定主体浙江 立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马科技”)按照0.75元/股的价格受让,25,000,000 股由产业投资人深圳众享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享出行”)按照1.20元/ 股的价格受让,150,000,000股由财务投资人指定主体按照1.50元/股的价格受让。产 业投资人立马科技、众享出行持有的股份自受让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 日(2022年9月20日)起限售36个月,财务投资人指定主体成都星电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星电”)、广东淦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广东淦明”)及深圳市招平锦绣二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招平锦绣二号”)持有的股份自受让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2022年9月20日)起限售12个月。

上述1,310,456,990股股份转增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68,393,386股。

其中,财务投资人指定主体成都星电、广东淦明及招平锦绣二号持有的受让转
增股票 150,000,000 股已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解除限售。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268,393,38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25,00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00,00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5,000,00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名,为:立马科技。

立马科技承诺受让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限售36个月。

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承诺函》所载条款,立马车业集团和/或其指定主体承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若需)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取得600,000,000股股票且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24个月内,将持有或控制的部分电动车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立马车业集团承诺该部分资产注入前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并在前述电动车资产装入上市公司之日36个月内将立马车业集团实际控制的剩余电动车资产及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注入上市公司,包括立马车业集团及其子公司河北立马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等。

在前述承诺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前或无法完成资产注入的替代解决方案实施完成前,立马车业集团和/或其指定主体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本次重整取得的其持有的600,000,000股上市公司股票。

2、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以及在《重整计划》等中作出的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3、其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为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00,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6.450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1人,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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