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7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7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7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甲南大道 3505 号
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应光捷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04 人,代表股份 1,047,202,92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6.16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0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6.45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03 人,代表股份 447,202,9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7145%。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02 人,代表股份 18,864,05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02 人,代表股份 18,864,0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8316%。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孙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43,271,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6%;反对 3,58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3%;弃权 34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932,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577%;反对 3,58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9996%;弃权 34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27%。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11,500.00万元将其持有的深圳市加特智研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星球兽(深
圳)投资有限公司。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的徐志祥律师、梅彦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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