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 峰)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江峰作为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江峰,男,中国国籍,1987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历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项目经理、审计二部主任;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安徽分所副所长,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其他利益,也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任职期间董事会召开次数 12 任职期间股东 7
会召开次数
现场参会次数 通讯表决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1 11 0 0 7
2025年,本人对需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会前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会议中参与讨论,谨慎表决,对需要表决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2025 年,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以上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7 7 0 0
提名委员会 4 4 0 0
本人对以上专门委员会会议各项议案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独立、客观、审慎进行表决,审议或听取了公司定期报告、减值准备、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安排、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董高任职资格等事项,未对 2025 年各委员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职能。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5 0 0
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出售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厂房租赁等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议,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定价公允性,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在年报审计进场前,本人听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关键审计事项等,了解审计工作计划、经营情况和需要关注的重大事项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意见,确保年报按时、准确披露。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主要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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