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锻科技”或“公司”)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精锻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减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8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8,000万元。截至2023年2月21日,公司共募集资金9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87.2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812.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22日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110ZC0007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总额83,067.96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募投项目
投资总额 总额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1 新能源汽车电驱传 74,000.00 74,000.00 60,232.49 81.40%
动部件产业化项目
2 偿还银行借款 24,000.00 22,812.74 22,835.47 100.10%
合计 98,000.00 96,812.74 83,067.96 85.80%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减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相关情况
鉴于全球市场竞争供应链格局变化,公司为配合欧美客户需求,提升生产效率和生产稳定性,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专户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全资子公司PACIFIC PRECISION FORGING TECHNOLOGY (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公司”)增加为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No. 88/88 Moo 1, Nikhom
Phatthana Sub-district, Nikhom Phatthana District, Rayong 21180”这一实施地点,于泰
国公司增加新能源汽车和工程机械齿轴项目供应配套产能,以适应全球市场竞争需要。
今年以来,国内新能源汽车差速器总成、主减速齿轮等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回暖,客户订单大幅增长,公司产能扩充需求迫切。鉴于原规划将泰国公司增设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因境外投资(ODI)申请在今年 5 月收到批复,加之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若按原方案推进,将导致募投项目整体进度再度延后,亦会造成国内市场交付难以满足客户需求。为抢抓市场机遇、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工并顺利投产,经公司审慎研究评估,决定调整项目实施主体,优先由公司本部继续负责建设本募投项目,原规划泰国公司项目建设内容将通过自有资金落实。本次调整可保障募投项目如期完成,同时也不影响泰国公司产能建设。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减少本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泰国公司,减少实施地点No.
88/88-Moo 1, Nikhom Phatthana Sub-district, Nikhom Phatthana District, Rayong 2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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