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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4 18:37:46 股吧网页版
精锻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5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23174 债券简称:精锻转债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5 年 6 月 3 日,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股本为 532,407,461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7,981,508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而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基数为 524,425,953 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股份)×10 股= 20,977,038.12 元÷ 532,407,461 股×10 股≈0.394003 元(含税,保留
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0394003 元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5年5月29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1,777,232股,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84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40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19,237,185.28元(含税)。自2025年1月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实施期间,
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分红。2024 年利润分配预案自 2025年 1 月 1 日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精锻转债”)转股增加 50,630,229 股,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自2025年6月4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6月11日)期间,“精锻转债”停止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精锻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7,981,508 股后的 524,425,9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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