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精锻转债”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锻科技”或“公司”)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对精锻科技行使“精锻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980万张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8,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812.74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3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锻转债”,债券代码“123174”。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2月21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8月21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2月14日)止。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精锻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09元/股。
1、2023年6月9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481,770,75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9,267,227股后472,503,5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5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59,062,940.75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3年6月9日)起由人民币13.09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2.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2024年5月24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1,777,0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72,266,552.4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2024年1月1日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4年5月24日)起由人民币12.97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2.8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3、2024年9月30日,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81,777,1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6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28,906,631.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2024年7月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4年9月30日)起由人民币12.82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2.7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4、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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