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3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实施结果
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1、2024年12月25日,公司实施首次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2、2025年6月12日,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13.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12.96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3、2025年10月16日,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12.96元/股(含本数)调整为12.93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4、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实施进展公告。
5、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730,0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1%,成交的最低价格为8.37元/股,最高价格为12.93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13,053.71万元。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730,0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1%,成交最低价格为8.37元/股,成交最高价格为12.9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053.7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1月21日。
三、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四、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等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与股份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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