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锻科技”或“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精锻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8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8,000万元。截至2023年2月21日,公司共募集资金9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87.2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812.7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22日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110ZC0007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于2023年到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70,396.2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为:
(1)2025年度以募集资金投入“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8,998.2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56,559.03万元,其中包括截至2023年3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款项计人民币21,786.73万元,详见三(四)。
(2)2025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偿还银行贷款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偿还银行贷款22,835.47万元。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9,394.5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7,418.2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以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2050176643609888188 募集资金专户 15,769,622.66
公司姜堰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3060100100065449 募集资金专户 184,037.01
泰州姜堰支行
中国银河证券泰州青年 212700023995 现金资产 893,554.08
南路营业部
合计 - - 16,847,213.75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以及利息收入14,670,399.18元,已扣除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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