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21:21:24 股吧网页版
精锻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 9 点在
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夏汉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张金先生、汤文成先生、秦霞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本报告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报告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顺应了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度~2025 年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能够达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同意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年度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通过本报告。

本报告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5 年度的
经营状况和成果,同意通过本报告。

本报告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和执行,《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重要活动均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通过本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26)第 110A013770 号《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报告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报告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