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评估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1 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审计
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 年 4 月 17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
东会审议;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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