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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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9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就在任独立董事吴跃平先生、陈铁军先生、杨玲霞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吴跃平先生、陈铁军先生、杨玲霞女士的任职经历、独立性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有关事项的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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