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和日期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公
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
行并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数据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内容和原因
2023.12.31/2023 年 2023.12.31/2023 年
售后质量保证 主营业务成本 2,286,372.04 -
售后质量保证 销售费用 -2,286,372.04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