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8 18:25:23 股吧网页版
新天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5】第 0624 号

目 录

内 容 页 次

一、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1-2

情况鉴证报告
二、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8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5】第 0624 号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 5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2024 年 5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附件: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4年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