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跃平先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跃平,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山大学工商管理学博士后,高级会计师。现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和信证券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金融专家咨询库专家。同时担任天迈科技(300807)独立董事,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超过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股东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大会次数
吴跃平 3 3 0 0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六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会 现场出 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吴跃平 6 5 1 0 0 否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积极参与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审慎进行表决,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起到积极的作用。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1)2024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年任职期间严格遵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主持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财务信息进行了内部审核,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同时,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再次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中需要进一步沟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在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对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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