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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4:33:47 股吧网页版
新莱应材: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丽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丽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周丽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
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1989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就职于昆山会计师事务
所,任职审计部、任职副所长;2000 年 1 月至今在昆山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副所长,分管审计部门工作。2020 年 9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认真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亦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前深入研究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会上认真听取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日常通过现场考察、电话沟通、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履职过程中信息反馈及时、交流畅通。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列席股东会次数

5 5 0 0 2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出现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 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事项未提出异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主任委
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会议 审议了定期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续聘审计机构、关联交 易及对外投资等事项,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 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
人作为委员,按照规定出席会议,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 津贴,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符合公司薪资管理办法的规定, 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公司未发生需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的情形。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
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关联方出租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 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
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时本人还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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