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00:31:26 股吧网页版
雅本化学: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艳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饶艳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5 年度的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饶艳超,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汉族,1973 年生,博士研究生。历任南昌大学经济系助教,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年度股东会 1 次,临时股东会 4 次,
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以谨慎、客观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力,提出合理建议。因为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审阅相关议案后所提出的相关疑问或意见均得到积极回应和合理合法解释,所以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投反对和弃权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战略决策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1 次、审计委员会 6 次。本人担任其中的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履职了如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努力利用专业知识充分发挥审核与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对中期和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除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外,还涉及就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而与管理层及审计中介机构专门召开的沟通会,确保了相关工作组织、领导与推进有序有效,控制了公司的编报及披露风险。

2、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提名事宜进行审查,并提出专业意见。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考评,并对公司薪酬情况、绩效管理等计划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对《关于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其合法合规性、部分内容细节进行了质询与完善,发挥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有的职能、作用。

(四)与内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积极沟通,了解公司内审部工作开展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