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是公司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董事会的核心工作内容之一,公司应持续保障市值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以及通过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允许的方式,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有很多,市值管理必须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大关键要素。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必须依其规律科学而为,不能违背其内在逻辑恣意而为。公司必须通过制定科学的市值管理制度,以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与高效。
(三)规范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必须建立在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基
础上。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因此,公司的市值管理应是一个持续、常态化的管理行为。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证券投资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书面的建议或措施。
第七条 工作职责
(一)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在各项重大决策和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
(二)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当做好相关市值管理工作的督促、推动和协调。
(三)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领导证券投资部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加强舆情监测分析,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应当积极支持与配合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八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公司应积极落实发展战略,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研究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政策,适时开展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促进公司高管及核心团队成员的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捆绑,共同推进公司发展,帮助公司改善经营业绩,提升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创造企业价值。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使得资本市场了解并反映公司的内在价值,从而促进企业的市值管理。
(三)现金分红
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可以适时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或适时采取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等方式,合理提高分红率,积极实施分红计划。通过提升股东回报,让长线投资者有明确的预期,培养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理念,吸引长线投资资金。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合规地披露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或发生的重大事项,通过主动开展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线上/线下或一对一/一对多沟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金融机构的交流互动,争取价值认同,形成投资决策和主动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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